各院(系、所):
为准确了解掌握2004年取得硕士生学籍、2005年由学校发文(校研[2005]50号)批准取得博士研究生资格的硕博连读生的情况,凡要求在2008年毕业的以上硕博连读生,需下载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审批表》,经导师、院(系、所)负责人审批完成后,交研究生院311办公室。同时,请各院(系、所)统计本单位审批通过的2008年毕业的以上硕博连读生人数及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送研究生院311办公室。如以上硕博连读生无要求2008年毕业的,院(系、所)也要以书面形式加以说明。报送载止时间为2007年10月23日,过时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