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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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开展2013年教师空缺岗位聘任通讯评议工作的通

时间:2013-09-1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 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的通知》(校人[2012]24号)及《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实施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校人[2011]24号),今年将继续开展空缺教师岗位聘任工作,通讯评议工作由各院系参照上述文件组织开展。现将有关通讯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送审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表》(教学科研并重岗及科研岗用)(见附件1);

2.《华中科技大学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送审材料》(见附件2)。

二、时间安排

(一) 申报人提交的送审材料,各院系需认真仔细审核,审核无误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总支公章;

(二) 各院系于10月1日前将《校外通讯评议申报一览表》(附件3)报校聘办;

(三) 各院系于10月20日前将《2013年度校外通讯评议结果一览表》(附件4)及申请人《华中科技大学校外同行专家学术水平评议表》(附件1,含评议结果)复印件报校聘办。

三、有关说明

1、国内送审单位原则上选择排名靠前的985高校,或相关学科排名全国前列且为国家重点学科的重点高校。

2、申报教学岗、社会服务岗教师高级岗位是否进行通讯评议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3、各院系进行通讯评议工作中,如有需要提供给送审单位联系函等材料的,请联系校聘办。

联 系 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87543610 87543710

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表(教学科研并重岗或科研岗用).doc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送审材料.doc

附件3、校外通讯评议申报一览表.xls

附件4、校外通讯评议结果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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