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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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木学院第十五届追日文化节·追日骄子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6-05-31 浏览次数:

追日骄子评选活动旨在挖掘土木学子中的优秀典型,树立青春榜样,用先进模范为土木学子领航。本次评优设“学习之星”、“文体之星”、“公益之星”、“明日之星”、“保研之星”、“自强之星”、“科创之星”、“就业之星”和“追日班级”等荣誉称号。

一、奖项设置

奖项

学习

之星

文体

之星

公益

之星

明日

之星

自强

之星

科创

之星

保研

之星

就业

之星

追日

班级

名额

2人

2人

2人

2人

2人

2人

2人

2人

2个

金额

600元

400元

400元

400元

400元

400元

400元

400元

800元

二、评选条件

第一条 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获得任何一项荣誉称号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明理诚信,为人正派,勤俭节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参与集体建设,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热爱学习,学习态度认真,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无无故旷课现象;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全部及格(有特殊情况,需经学院评审小组审批后再参加评选);

4、未受过任何处分;

5、积极参加义务工作者优先考虑。

(一)学习之星

1、学习态度认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钻研精神。目前总成绩在本专业成绩排名达前10%(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学院评审小组审批后再参加评选)。

2、英语水平达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优秀(550分)或六级(425分)水平。

3、课程设计(论文)、实习、实验课考核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评选对象:学院在校二、三年级本科生。

(二)文体之星

1、认真组织并参与院、系级以上(含院、系级)的各类文艺、体育活动2次以上;

2、在院系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第一名,个人前三名;或在全校举办的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个人前六名;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的奖励;

3、在文艺或体育方面有特长并能坚持发展,取得理想效果;

评选对象:学院全部在校本科生。

(三)公益之星

1、富有爱心,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帮残助困、环保等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及校园各种公益或志愿服务活动;

2、积极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公益行动,以自己的努力推动校园公益活动的开展;

3、在志愿服务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做出较为突出的贡献、有感人事迹,产生较大影响。

评选对象:学院全部在校本科生。

(四)明日之星

1、学习认真刻苦、善于思考,现总成绩在本专业成绩排名达前30%;

2、思想积极上进、乐于助人,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与年级、学院及班级建设,具有一定学生工作经历者优选;

评选对象:2015级全体本科生。

(五)自强之星

1、自强自立,奋发进取,能克服各种现实困难;

2、热爱集体,积极参加班级、院系或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3、学校认真,成绩排名达本专业前50%;

评选对象:学院全部在校本科生。

(六)科创之星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教育、竞赛等活动,在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突出;

2、积极参与学院、学校组织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并有研究成果。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所有成果必须以华中科技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

a,在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b,在核心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个人或团队成员;

c,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个人或团队成员;

d,作为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e,有创业想法并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或已注册公司。

评选对象:学院全部在校本科生。

(七)保研之星

1、已成功保送研究生,保研经历有一定的榜样性或典型代表性;

2、乐于助人,志愿为低年级学生提供保研指导;

评选对象:学院全体12级在校本科生。

(八)就业之星

1、已成功签定就业协议,就业经历有一定的榜样性或典型代表性,就业单位质量较高;

2、具有一定的求职技巧,对就业和职业发展有独到的认识,具备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对低年级同学就业有借鉴作用;

3、签约到国防科技工业单位或志愿服务国家西部建设或主动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工作者优先考虑;

评选对象:学院全体12级在校本科生。

第二条 优秀集体评选条件:

追日班级

1、政治思想状况良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无政治错误事件发生;

2、学习目的明确,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刻苦努力学习;

3、遵守法规校纪,全班无人受到党、团或行政处分,考试无舞弊行为;

4、学习态度端正,本学年度全班无人因学习成绩原因发生学籍异动;

5、团支部、班委会的干部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在同学中威信较高,班级体凝聚力强,积极开展集体活动并取得好的效果和成绩;

6、班级整体学习状况良好,全班每学期考试(考查)成绩不及格人数一年级不超过12%;其他年级不超过16%;

7、班集体在年级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表现优秀,有获得校级奖励的或多次获得院级优秀集体的班级优先考虑。

评选对象:学院所有班级。

三、评选流程

1,提交申请:请有意向申报奖项的同学认真填写土木学院第十五届追日文化节之追日骄子评选报名表(见附件),于2016年6月1日23: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到各年级辅导员QQ邮箱。

2,评审小组初评:由评审小组对申报的同学进行审查、初评,确定入围答辩环节名单。

3,网上宣传与投票:将入围答辩的同学先进事迹在风华土木和每日土木新闻等平台上进行宣传,并进行线上投票。线上投票占最终成绩的20%。

4,现场答辩:入围答辩环节的同学将进行现场答辩(保研之星和就业之星不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初定为:2016年6月6日19:00,南二楼报告厅。

5,制作文化墙:学院将追日骄子先进事迹展示在学院文化墙上。

四、注意事项

1,申请截止日为2016年6月1日23:00,申请只需要去上交电子版,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有其他附件材料请一并于电子版形式提交。上报形式于邮件形式发到各年级辅导员QQ邮箱。

2,此次评选每人至多可申报两项,最终只能参加一个奖项的答辩。如果申请两项请填写两张申请表。请写明现阶段已累积工时数。

3, 进入答辩环节的同学需提交个人展示材料进行网上投票,现场答辩需提前准备好PPT(照片、视频)等答辩材料,视频照片根据自身答辩所需酌情准备。

4,个人答辩时间为3分钟,追日班级答辩时间为5分钟。

5,答辩最终结果采用百分制,网上投票每类奖项得票最多者折算为20分;现场评分为80分,现场投票由学生代表以及评审嘉宾完成,每类得票最多者折算为80分。

6,在下一学年人民奖学金评选时符合条件的本届追日骄子直接获评对应的人民奖学金。学习之星可直接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文体之星可直接获评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公益之星可直接获评社会公益奖学金,自强之星可直接获评自强奖学金,科创之星可直接获评科技创新奖学金。

五、评审小组

组 长:毛勇杰

成 员:马志凤 孙禄 王明飞 王欢欢 张 言 姜宗显

本管理办法由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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