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学生预备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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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为做好2013年下半年学生预备党员发展工作,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转正对象
1. 2012年11月30日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连续培养至今;
2. 加权平均成绩80分以上,或大三、大四专业排名前33%,大二专业排名前25%;
3. 各方面表现突出,未出现违纪情况。
二、工作计划
10月21日前,各支部将拟发展名单及相应培养材料报各年级辅导员,审核资格,确定发展对象。
10月25日前,发《党员发展综合材料》。
11月3日前,发展对象所在团支部形成推荐意见(研究生提交导师推荐意见);党支部分别召开群众评议大会和党内评议大会,并形成讨论记录。
11月4日,各党支部将发展材料交至学工组。包括:2份入党申请书,至少4篇思想汇报,1篇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员发展综合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复印件。
11月11日前,审材料,召开初审会。
11月13日前,学院组织发展对象集中填写《入党志愿书》。
11月18日前,各党支部召开发展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并将《入党志愿书》填写完整。党支部书记登录“ 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预备党员发展操作并上报。
12月6日前,完成谈话,收齐全部发展材料,并召开复审会。
三、注意事项
1. 各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支部大会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并做好会议记录。
3.各种材料必须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党员发展材料书写参考》中的有关要求规范填写。
特此通知。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