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各年级本科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中天建设助学金”管理办法》,学院决定评选2017-2018年度中天建设助学金。
二、资助范围
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诚实、尊敬师长;
2、热爱专业,学习勤奋、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理论联系实际,团结同学、沟通协作;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
5、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6、学习态度认真,刻苦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奖助金名额及分配
具体评选名额和金额分配如下:
资助金额为2000/人,名额分配为2014级6人、2015级7人、2016级6人、2017级6人
五、申请及评选流程
1、11月23日12:00前,学生提交中天建设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班级资委汇总后交各年级资助助理。
班级资委要先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将不符合要求的标出。
2、11月23日14:30-15:00各年级资助助理将相应年级申请表交给相应年级辅导员。
3、11月24日,学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材料内容和学生情况进行评审,确定结果。
4、11月27日—11月29日将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
六、评选原则及办法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以《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下简称《评定办法》)和《“华中科技大学中天建设助学金”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基本依据。
3、由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本项助学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4、由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具体负责助学金的组织评定工作,11月份,向学生发布“华中科技大学中天建设助学金”的申请公告,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随后由年级辅导员组织开展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则确定评定结果,并报学院审核。
5、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负责汇总以上获奖助人员的名单,获奖助人的申请表、学习成绩或学业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学工组备案。
七、说明
1、本评选通知及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评选通知及细则》由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7年11月21日
中天建设助学金 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