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意见》(鄂政发〔2015〕66号)中提出的“ 对承担有省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的高校,省级科技部门按照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的5%至10%给予科技项目奖励支持”的要求,省科技厅现启动2016年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此类项目是加快我省科教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动高校科研人员服务企业,对与省内企业开展合作研发的高校给予支持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是申报单位与
省内企业联合开展合作且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技术研发项目;
2、高校与企业签订有规范的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且合同执行进展良好;
3、企业
2015年已支付给高校研发经费;
4、优先支持开展了技术合同登记的项目。
5、项目强度为企业2015年度(以支付凭证时间为准)支付给高校研发经费到账额度的
5%—10%,单个项目
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
二、申报程序
1、纸质材料
如项目尚未完成,则申请人填写《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书》。院系汇总后提交《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汇总表》
一份,《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院系科研负责人签字盖章)送至科发院重大专项办公室。待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填写《高校产学研合作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如项目已完成,则申请人填写《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书》和《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院系汇总后提交《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汇总表》
一份,《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书》和《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各
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院系科研负责人签字盖章)送至科发院重大专项办公室。待科发院审核盖章后返回院系进行网上提交。
2、网上提交材料
网上申报时,请项目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gov.cn,登录“ 科技计划申报”中的“ 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的电子版(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须含校企合作研发合同、资金到账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
3、时间安排
请各院系于
3月21日下班之前将纸质材料交至东七楼407办公室。网上申报截至时间为3月30日17:00。
三、其他事项
1、科技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如项目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则取消项目立项资格,且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后补助资金的管理按《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中奖励性后补助的要求管理。后补助资金应用于弥补项目资金不足,也可用于申报单位提取管理费或研发团队提取科研劳务收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叶海祥:87558314,13886087645
师 炜:87558314,15972969000
附件:
1.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2. 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汇总表
3.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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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重大专项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