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学院各系书记将本系教职工车辆情况登记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汇总交至学院办公室。
截止日期4月25日。
附:
根据《学校交通管理委员会门禁管理暂行规定》,现将2014年度办理机动车门禁管理手续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14年4月14日至4月30日(双休日照常办理)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二、办理地点:保卫处接待室 电话:87543865,87543764
三、办理机动车门禁管理手续所需的证件:
(一)、学校各单位公务用车,车辆数据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保卫处予以办理。
(二)、学校教职工(离、退休)办理机动车门禁管理手续由各单位统一登记,名单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保卫处予以办理。
(三)、学校教职工(离退休)非本人车辆由本人使用需办理机动车门禁管理手续的,提供本人工作证、驾驶证、行驶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的证明到保卫处予以办理。
(四)、在校就读学生需办理机动车门禁管理手续的,需提供本人学生证、驾驶证、行驶证,分别经研究生院和学生工作处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并由相关负责人在证明材料上签字后予以办理。
(五)、学校教职工(离、退休)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需办理机动车门禁管理手续的,需提供教职工的工作证或离、退休证,直系亲属本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和相关户籍证明原件到保卫处予以办理。
(六)、学校单位所聘的社会用工人员需办理机动车门禁管理手续的,持聘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证明,本人驾驶证、行驶证到保卫处予以办理。
(七)、校外人员在我校附小、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家长需办理机动车门禁管理手续的,持我校附小、幼儿园出具的相关证明,本人驾驶证、行驶证到保卫处办理有关手续。
(八)、非本校教职工,因经营业务等原因需办理机动车门禁管理手续的,需提供对口业务单位的证明及本人驾驶证、行驶证到保卫处办理有关手续。
(九)、有关说明:
凡在2014年4月30日前未办理2014年度机动车门禁管理手续的机动车辆将不得进入我校机动车门禁绿色通道通行。
学校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11日
附件:2014校内职工车辆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