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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2020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05-06 浏览次数:

    粤科函基字〔2019802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877号,见附件1)等政策要求,聚焦广东优势特色产业和社会发展关键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集成粤港澳地区、省内外优势创新资源和科研团队,打造原始创新重要策源地,推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的融通发展,现对20192020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需求,对标国际最优最强最先进,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建立国际同行评议和稳定性支持机制,争取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突出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准确凝练重大科学问题,依托重点机构和团队,发挥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的牵引作用,培育形成合理人才梯队,促进学科交叉创新,推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的融通发展。

      二、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重点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粤科基字〔2018213号)中的八大学科领域及36个专业方向(详见附件2),明确重大科学问题和主攻方向,深入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三、申报内容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减轻科研人员项目申报工作量,将采用项目预申报制。预申报项目通过专家审核评估后,再报送详细的实施方案等材料。

      预申报材料分两部分,各自作为独立的材料报送:

      (一) 科学问题陈述。凝练重大科学问题,提炼主要研究内容,主要突出前沿性、基础性、原创性等。内容不超过3000字,须提供中文、英文两套版本,中英文要保持一致。特别注意:只讲要研究的科学问题和原创性科研内容,不得出现项目承担单位和申报人相关信息。

      (二)实施方案要点。围绕上述科学问题,重点阐述研究基础、团队组织、思路方法、预期产出、阶段性目标、实施条件等,内容不超过3000字。

      四、工作流程

      (一)项目选题报送。

      按要求编写重大科学问题陈述和实施方案要点,分成两个独立的申报材料,于201952717:00前(系统将于2019517日开放申报填写),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暂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操作指引: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申报管理填写需求建议新增需求建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申报。

      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申报管理-征集入库管理审核需求建议进入审核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申报。

      (二)项目选题咨询评价。

      省科技厅组织开展选题咨询评价工作,重点对所陈述的重大科学问题进行内容初审和同行评价,初步遴选出意义重大、原创性和引领性强的优秀备选项目,并反馈专家意见建议,促进科研团队完善科学问题的凝练和聚焦工作。

      (三)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论证。

      遴选出的优秀备选项目需进一步报送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意义、研究内容、思路方法、预期成果、基础条件、团队组织、时间进度、经费预算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经形式审查合格的,由省科技厅委托项目依托单位组织高水平专家进行论证,要求有一定比例的国际同行专家参与会议评审或函评。

      (四)项目综合评议。

      省科技厅组织成立基础研究战略专家顾问委员会,对经过论证的重大项目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和科研组织工作。

      (五)立项和实施。

      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对通过综合评议的重大项目予以立项和经费资助,依托单位和科研团队按相关要求签订报送任务书等材料,并启动项目研究工作。

      五、实施周期与资助强度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5年,资助强度为30005000万元/项,资金可分批次拨付。坚持对标国内外一流水平,突出原创,注重质量,宁缺毋滥,根据项目组织及预算情况择优支持一批重大项目。

      六、申报条件要求

      (一)重点依托单位:

      1.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基础研究项目的优势科研机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有基础研究实力的中央驻粤机构、省属科研机构和龙头骨干企业等。

      2.广东省实验室及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科学装置、经评估获优秀等次的省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

      3.教育部世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已进入及有潜力进入ESI排名前1%学科的高校。

      4.港澳地区高水平的高校、科研机构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等。

      (二) 重点依托团队:

      1.牵头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及其他重点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等的团队。

      2.5年省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及省自然科学一等奖的团队。适当支持近年在粤两院院士申报候选人专家或新引进的高水平团队。

      3.鼓励与国内外一流团队合作,支持境外国外科学家参与项目申报。

      (三) 符合条件的重点依托单位应加强组织引导,确保遴选出高水平的项目选题和科研团队,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项目的牵头及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鼓励联合国内、港澳、国际一流团队共同申报。

      (四) 项目负责人主要是来自于上述重点依托单位(团队)的学科领军人物,仍然活跃在科研一线从事学术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杜绝只挂名不实质参与科研活动的情况;同时注重科研团队建设,兼顾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

      (五) 鼓励我省申报单位与国内外高水平机构的合作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要能带动相关资源向省内集聚,有利于提升我省基础研究水平,项目的组织实施机构、科研团队、财政资金使用、相关成果产权须主要在广东省境内。

      (六) 港澳地区高校和科研机构牵头或参与的项目,按照本方案和有关制度规定办理。

      七、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电话:020-8316388183163885

      联系人:王依莉

      2.网络申报技术支持:020-83163338

      附件:1.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877号)

          2.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重点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粤科基字〔2018213号)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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