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学生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激励全院学生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着力推动学生党建工作的发展。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在全校开展党内评先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学生工作组将于今年"七一"前夕组织评选并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1、先进党支部4个
2、优秀党支部书记4名
3、优秀共产党员11名
4、"党旗领航手"2名(从优秀党支部书记或优秀共产党员中产生)
5、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8人
注:
1、奖项2和奖项3的申报不能重复。
2、从奖项1、3、4中各推荐1名参加学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围绕学校及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师生需求,积极开展"党建创新"、"岗位奉献"、"服务师生"、"党员亮牌"等活动,党支部工作成绩突出,较好地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2.注重改进和创新党支部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支部工作新形式。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积极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3.重视党的组织发展工作,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坚持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程序,积极慎重发展党员,落实党员发展的质量保证机制。
4.严格组织生活,规范党内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的新办法,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无党员违纪现象。
5.党支部成员团结协作,乐于奉献,以身作则。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
6.党支部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
(二)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政治修养,带领支部一班人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学习、工作实践。
2.热爱支部工作,严格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能及时了解党员和广大同学的思想动态,协助辅导员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3.工作能力较强,思想敏锐,勇于创新。扎实组织开展“党旗领航工程系列活动”和“党员风采主题系列活动”,所在党支部成为强有力的战斗堡垒,在党员和广大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担任党支部书记工作的时间一般在一年以上。
(三)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文化素养和履职本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坚持立足岗位,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在平时学习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成绩显著。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注重联系服务群众,带头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4.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坚持加强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情趣健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四)"党旗领航手"评选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立志做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创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班级、学校和社会服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关注周围同学的思想动态,在维护学校稳定发展的大局中起到积极作用。
4.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是学生成长成才的表率。
(五)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党建政策理论水平,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展党的工作。
2.熟悉党建业务,责任心强,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管理工作新思路,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工作成绩突出。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严于律己,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4.从事党务工作的时间在一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
(一)申报
1.先进党支部由各支部自行申报。
2.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党旗领航手"、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支部推荐申报。
(二)评审
学院组成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对各申报的奖项予以评选。
(三)院党总支审批。
(四)公示。院党总支在学院网站对拟报送名单予以公示。
四、有关要求
1.此次评先表彰活动是我校迎接建党90周年的一项重大活动,各党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把评先表彰活动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学习先进、振奋精神的过程,更好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2.各党支部要对申报对象进行严格核查,确保申报对象事迹的先进性、真实性。
3.申报单位和个人应认真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申报先进党支部的单位请附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申报优秀共产党员和"党旗领航手的个人请附15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所有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并附电子文档),于5月20日前上报学院。
联系电话:87540824
电子邮箱:所有材料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提交(个人提交的不予评选)。
本科生材料发送至崔晓龙的电子邮箱787452269@qq.com
研究生材料发送至粟晓丽的电子邮箱313307924@qq.com
附件:
华中科技大学2011年"七一"表彰登记表(内含5份表格)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