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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公务卡的通知

时间:2013-01-05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提高公务支付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教财司函〔2012〕255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将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为了保证公务卡制度改革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教职工公务卡办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务卡制度改革的意义与要求
公务卡制度改革是加强财务监管、提高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改进会计核算手段、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推行公务卡制度是我校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加强对教职工开展公务卡结算重要性的宣传、解释工作,鼓励和要求满足申报条件的教职工申办公务卡,并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公务卡办理有关事项。
二、公务卡办理方式
我校公务卡由教职工个人申请,学校财务处协助发卡银行进行办理。我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务卡结算成熟程度、学校结算方便程度等原则选择中国银行光谷支行作为公务卡发卡银行,并与发卡银行签订公务卡服务协议。学校、发卡银行和中国银联根据国家规定,在制度和技术上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公务卡信息安全,严禁对外提供或泄漏与公务卡持卡人和公务支出有关的各种数据资料。
三、办理公务卡的人员范围
凡是需要在财务处办理公务支出报销活动的所有在职人员及长期聘用人员都应办理公务卡。
四、公务卡办理流程
公务卡办理以各学院、部、处及直属单位为办理单位,按照学校进度要求分批次办理。首批校机关公务卡办理的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1. 1月5日后,中国银行将上门服务,将“ 华中科技大学公务卡办卡清单”《中国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个人申请表》及《信用卡申请人声明表》送到办卡单位,并现场指导填写。18日前,各单位完成填报及汇总工作。
2.申请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幅面,身份证正、反面同一页面复印)。
(2)填写《中国银行中央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个人申请表》一份(填写格式参见附件1)。
(3)申请人抄录并签名的《信用卡申请人声明》一份。
以上资料由本单位经办人员收集汇总后,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公务卡办卡清单》(见附件2)
3. 各单位经办人员请于1月18日前将办卡教职工相关资料及《华中科技大学公务卡办卡清单》(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财务处核算科;联系人:杨冬;  联系电话:8755741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72157803@qq.com
4.财务处将资料审核汇总后送交银行审批、开卡。
五、注意事项
1.办卡人员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中国银行中央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个人申请表》及《信用卡申请人声明》,不允许他人代为填写。本人签名字体应与本人日后持卡消费签字字体一致。
2.教职工在领取公务卡后,必须及时办理激活手续方可启用。
3.实行公务卡制度后,先办卡,具体实行日期另行通知。
4.《公务卡个人申请表(填写范本)》、《公务卡办清单》、《公务卡基础知识问答》、《中国银行公务卡概述》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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