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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学校各单位领取奖酬金须知

时间:2013-01-16 浏览次数:

全校各有关单位:
2013年学校各单位领取奖酬金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在职人员领取奖酬金
1、请各单位在财务处网页上下载并填写“ 华中科技大学在职人员领取奖酬金申请表”(附件1)及“ 华中科技大学在职人员领取奖酬金明细表”(附件2)各两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经办人持表格先到财务处审核,再到人事处签字盖章。
2、经办人持经审批后的“ 华中科技大学在职人员领取奖酬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及“ 华中科技大学在职人员领取奖酬金明细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到大学生活动中心财务处2号窗口办理领取酬金事宜。
3、各单位在“ 华中科技大学在职人员领取奖酬金明细表”(附件2)中填列的“ 应发金额”为含税的应发金额,财务处人员计算个人所得税及税后应发金额。
(二)离退休、学生及其他人员领取奖酬金
1、请各单位在财务处网页上下载并填写“ 华中科技大学离退休、学生及其他人员领取奖酬金申请表”(附件3)。若是离退休人员领取奖酬金,则下载并填写“ 华中科技大学离退休人员领取奖酬金申请表”(附件4);若是学生领取奖酬金,则下载并填写“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领取奖酬金申请表”(附件5);若是其他人员领取奖酬金,则下载并填写“ 华中科技大学其他人员领取奖酬金申请表”(附件6),上述表格一式四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六条规定,离退休、学生及其他人员领取的奖酬金,每次领取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领取4,000元(含)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计税。
3、各单位按上述方法计算税后应发金额后,经办人持审批后的“ 华中科技大学离退休、学生及其他人员领取奖酬金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人员领取奖酬金明细表四份,到大学生活动中心财务处2号窗口办理领取酬金事宜。
                                                              财务处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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